推进“三项机制”落实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——印台区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 陈会理
| 招商动态 |2016-10-18
省委出台的“三项机制”,归根到底就是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,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。组织部门作为“三项机制”的重要执行者和推动者,要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能力不足“不会为”、动力不足“不想为”、担当不足“不敢为”等问题,推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,打造一支想作为、敢作为、善作为的过硬队伍,为印台“转型发展,追赶突破”提供强大动力。
鼓励激励催动力,让“吃苦者吃香”。鼓励激励机制是解决“不想为”的辩证良方。落实好鼓励激励机制,应念好“三字诀”。一是“培”。将脱贫攻坚、重点项目、招商引资、生态建设、安全生产、维稳综治等重点工作领域作为干部实践锻炼的平台,让更多狮子型、实干型干部脱颖而出。二是“考”。按照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“双轨”运行机制,科学设置考核内容,完善年度目标任务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务员日常考核“四位一体”的考核评价体系,通过考实事、察实干、评实绩、看实效,考出干部的劲头和精气神。三是“树”。积极培树先进典型,让勇干事、干成事的干部得到认可、得到掌声,营造珍惜荣誉、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。
容错纠错激活力,让“有为者敢为”。容错纠错机制是解决“不敢为”的动力保障。划好“容”与“不容”的界限,关键是做到“三容一醒”。一是为担当者容。看出发点、看方法、看成效、看原因、看法规,认真分析甄别干部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,完善澄清保护机制,助其增胆量、添信心。二是为创新者容。对在急难险重、攻坚克难中敢于“吃螃蟹”的干部,赋予必要的“试错权”,只要没有触碰红线,就不要打板子、扣帽子、装袋子,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。三是为实干者容。对真干事、真发展的干部,因干事创业得罪人、被举报的,及时核查,澄清事实、还其清白,让干部放下包袱,打消顾虑,轻装上阵。对发展有失误、工作有瑕疵的干部,及时督促提醒、函询、诫勉,防止少数干部借干事创新之名,行违法违纪之事。
能上能下增压力,让“不为者出局”。能上能下机制是解决“不愿为”的有效办法。能者上、庸者下,事关用人导向的源头工程,必须畅通优进劣退“双管道”。一方面,让“上”的清清楚楚。重德才、重公论、重实绩,不唯票、不唯分、不唯年龄、不唯GDP,及时把优秀干部选任到最合适的岗位上。让每一个“上”的人,都经过“晾晒”,既看政绩,又看群众反响,决不能让有“湿气”的干部蒙混过关。另一方面,让“下”的明明白白。聚焦解决干部“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、不适应担当现职”等问题,既要划好“下”的硬杠杠,又要严格按照“下”的方式、依据、情形和程序进行调整,确保庸者“下”的明明白白,“下”的心服口服,“下”的稳稳当当。对“下”的干部也不能“打入冷宫”,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、明之以努力方向、赋之以新的机会。组织部门作为承担推进能上能下具体责任的部门,更要擦亮“一双慧眼”,拉下“一张黑脸”,挺起“一副铁肩”,强化责任、细化措施、狠抓落实,以推进能上能下的实际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。